杭人防〔2012〕167号
各区、县(市)人防办,直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开展“形式审查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工作,并按文件要求,加强对审图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法律责任,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www.28365.365.com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