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18日,市人防办按照省人防办要求,抽调行政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赴金华市和衢州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评查计划,检查组在前期各市人防办完成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依据《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试行)》(浙府法发﹝2015)17号)的具体要求,按照比例抽取2015年6月1日到2016年5月31日期间各市市本级以及下辖区、县(市)人防办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金华市抽取了市本级的3个案卷以及磐安县的4个案卷,衢州市抽取了市本级的4个案卷、常山县的4个案卷以及衢州市综合执法局的1个人防行政处罚案卷。检查组根据评查标准,对案件办理主体部分、事实部分、证据部分、执法文书说理部分、适用法律依据部分、行政执法程序部分、文书制作、案卷归档部分一一进行检查复核,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汇总反馈给被检单位。 参与此次评查工作,一方面加强了与全省人防系统各兄弟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学习,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我办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