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结构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在主体土建结构完成后(后浇带封闭为宜),人防区内粉刷之前,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主体自评自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结构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结构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结构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1、结构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提前7个工作日向人防质监站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工程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赴现场监督实体验收。
2、结构验收提交资料清单
1)由建设单位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
2)由监理单位提交《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监理人员检查记录》;
3)施工单位准备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汇报材料;
4)监理单位准备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评估报告;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交底记录及监理会议纪要;
7)隐蔽验收记录(复印件)。
二、结构验收参加人员和现场准备工作
1、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结构设计师;
3)、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
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2、验收准备:
1)、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人防口部应无垃圾、积水);
2)、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工作;
3)、做好现场临时照明;
4)、各专业人防图纸理好备查;
5)、手电筒、安全帽等验收工具。
三、结构验收议程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进行结构验收汇报;
3、监理单位进行结构验收汇报;
4、参验人员赴现场实地验收;
5、各单位进行验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