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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质监交底注意事项
来源: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4-03-20 14:19:00 视力保护色:
 

                      人防质监交底注意事项

  在人防工程桩基施工完,土方开挖阶段(单建式人防工程应控制在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提前一周联系人防质监组长并组织人防质监交底。
  一、参加质监交底的人员
  以下单位和人员应参加人防质监交底会议:
  1、建设单位工程部管理和技术人员;
  2、设计单位建筑、结构等各专业设计人员;
  3、监理单位总监、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监理人员;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资料员和其他技术人员;
  5、人防设备厂项目负责人。
  二、质监交底的资料准备
  在交底会议召开前,应将以下资料准备好备查:
  1、各专业人防施工图纸;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及修改联系单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核意见;
  3、施工许可证;
  4、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和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监理单位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人防专篇);
  7、施工组织设计。
  三、质监交底会议议程
  1、建设单位主持会议;
  2、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项目人防概况和现场施工进行介绍;
  3、设计单位对人防施工图纸进行交底;
  4、人防设备厂对设备安装问题和施工配合问题进行讲解;
  5、人防质监站对各单位资质和交底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6、人防质监站讲解质监程序和验收注意事项。

 

附件:附表1:监理单位人员组成名单.doc

      附表2: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名单.doc

      附表3:人防工程质监交底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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