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改造许可
权利编码:HZ01MF-XK-0009
受理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决定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主办处室:行政审批处
会办处室:
法律依据:1、《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28条
申报对象:杭州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人防工程改造的项目
申报材料:1、人防工程改造申请(原件1份)
2、人防工程平时、战时平面图等图纸(原件1份)
3、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等资料(原件1份)
4、授权委托书;人防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申请书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人防工程改造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限: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 窗口办公室办理(特殊项目由市人防办报省人防办审批) 窗口发件
窗口编号:79
咨询电话:850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