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权利编码:HZ01MF-FX-0006
受理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决定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主办处室:人防设施监督管理处
会办处室:
法律依据:1、《人防法》第23条
2、《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16条: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11条
4、《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5、《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章
申报对象:杭州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建设的项目
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2、地上一层及以下全套施工图纸(原件1套);
3、地质勘察资料(复印件1份,单建掘开式工程提供);
4、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已确定施工单位的提供);
5、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杭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原件2份)
7、授权委托书;人防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申请书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及方案
有效期限: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 人防设施监督管理处 窗口发件
窗口编号:79
咨询电话:85085272 8726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