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一)结建工程
权利编码:HZ01MF-XK-0005-01
受理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决定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主办处室:行政审批处
会办处室:
法律依据:1、《省实施<人防法>办法》 第14条、第16条
申报对象:结建防空地下室:杭州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批。
申报材料:1、杭州市人防工程设计报审表(原件1份,见附件4);
2、中介机构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需要时提供);
3、建设项目初步(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1份);
4、人民防空单元工程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5);
5、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纸、各专业计算书、项目平战转换设计专篇、施工图电子文档等(原件各1份)。
6、涉及人防工程面积、防护等级、功能和单元划分等修改,应提供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的意见,重新报审。
7、授权委托书;人防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申请书。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
有效期限: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 窗口办公室办理 窗口发件
窗口编号:79
咨询电话:850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