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一)兼顾人防区域施工图设计审批
权利编码:HZ01MF-XK-0006-01
受理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决定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主办处室:行政审批处
会办处室:
法律依据:1、《人防法》第14条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3、《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11条
申报对象:杭州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工程(含城市地下交通隧道、地铁、地下街、普通地下室、地下共同沟等)应依法兼顾人防要求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申报材料:1、杭州市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要求设计报审表(原件1份);
2、兼顾人防要求的建设项目初步(扩初)设计批复(原件1份);
3、兼顾人防要求地下工程单元登记表(原件1份);
4、兼顾人防要求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纸、各专业计算书、项目平战转换设计专篇、施工图电子文档等(原件各1份);
5、授权委托书;人防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申请书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设计审核意见
有效期限: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 窗口办公室办理(特殊项目由市人防办报省人防办审批) 窗口发件
窗口编号:79
咨询电话:850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