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三)实测绘人防区域确认
权利编码:HZ01MF-XK-0007-03
受理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决定机关: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主办处室:行政审批处
会办处室:
法律依据:1、《人防法》第23条;2、《省实施<人防法>办法》 第17条
申报对象:杭州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的人防区域确认
申报材料:
1、总平面图1份(竣工图);
2、地下工程建筑平面图(战时)2份(竣工图);
3、剖面图1份(竣工图);
4、地下室底板结构图1份(竣工图);
5、预测绘人防工程区域确认单、确认图(复印件1份);
6、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1份);
7、授权委托书;人防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申请书。
注:第二、三项图纸须使用规划局信息中心调档图纸
收费情况:无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地下空间人防区域确认单(实测绘);附件:地下室建筑平面图(红线图)
流转程序:窗口受理 窗口办公室办理 窗口发件
窗口编号:79
咨询电话:850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