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安区人防办对某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开出了2018年度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此次处罚,不仅有效打击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更达到了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的目的。
历时一个多月时间,临安区人防办从法律法规的适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到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每个环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最终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版)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