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志适用于应急疏散场所(含疏散地域、疏散基地、疏散点)和人防工程的标志设置。
二、标志类型
本标志分为图形符号、组合标志和指示标志三种类型。图形符号表示图形的含义;组合标志用于场所所在地的标示;指示标志用于进出场所的方向性标示。
三、标志的制作
应严格按本规定的图案按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修改。
四、引用说明
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本标志的引用成为本标志的条款,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均不适用本标志。
GB/T 10001.1—2000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56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 5465.2-1996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五、标志的实施
本标志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浙江省民防应急疏散场所标志(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