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办(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公开。以下从几方面进行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加强门户网站主渠道建设,全面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是我办(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2015年我办(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5年杭州市电子政务(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如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添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订了《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试行)》、《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内容,使信息公开栏目体系健全,形式规范,更加便于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利用信息互动平台坚持做好网上咨询投诉、信访等在线沟通工作,信息互动渠道畅通高效。
2、网上权力阳光系统。2015年我办(局)门户网站的权力阳光网上办事大厅中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继续保障透明地运行。整个系统在运行中不断得到完善和规范,完整性和资源共享性不断提高。让行政相对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了“阳光”工程。
3、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健全。2015年我办(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健全,涉及办(局)领导及处室领导广泛层面。同时,下设办公室,并明确政务公开包括行政决策公开、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等职责,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其中,专职1人,兼职3人,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得到具体落实。
4、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规范。2015年我办(局)在主动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信息安全的组织机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审查责任都得到制订、规范和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在公开之前需经过二级审查,即秘书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公开。到目前为止,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杭州人防”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共计517篇,涉及人防快讯、图片新闻、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题专栏、党建工作等十多个栏目,公开报道了包括人防最新工作动态、人防政策法规、政府公告等信息;网上受理的投诉咨询70起,涉及人防法规咨询、人防违法举报、城管问题投诉等内容。信息公开各子栏目公开了机构信息5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财务信息1条,公告公示15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办事事项1条;人事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办(局)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各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渠道保证畅通。包括:当面、传真、电子邮件、网上、信函等。同时,定时登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系统”和“人防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搜索申请信息。2015年,我办(局)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其中,网上申请15件。依申请受理数15件,未延期办结数15件。依申请公开答复数15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情况,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